紫金洛宁华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超出采矿许可证和环评批复开采规模进行生产,无合法合规采矿手续,长期超规模生产;尾矿库外排污水,污染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矿区外河道,对河道水环境造成污染。洛阳坤宇企业无合规采矿手续,超批采矿规模,超规模生产,相应的环保设施与实际生产规模不匹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洛宁紫金冶炼项目实际生产规模超出核准产能,项目批小建大且长期超规模生产;此件为标
调查情况: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问题均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问题1和问题2于2023年12月30日办结,问题3已于12月9日办结。
1.“紫金洛宁华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超出采矿许可证和环评批复开采规模进行生产,无合法合规采矿手续,长期超规模生产”;经调查,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生产台账、生产月报表及采选明细表等资料未发现超规模生产;“尾矿库外排污水,污染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经调查,未发现尾矿废水外排,“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矿区外河道,对河道水环境造成污染”;经调查,河道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该问题整体部分属实。2.“洛阳坤宇企业无合规采矿手续,超批采矿规模,超规模生产”;经调查,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发现超规模生产行为;“相应的环保设施与实际生产规模不匹配”;经查阅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相应的环保设施与实际规模一致,对该公司干树矿区内新增加一个采矿系统未批先建情况进行立案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经调查,五龙选厂原料仓一侧的卷帘门损坏,密闭不严,喷淋设施部分管道损坏不能有效降尘;虎沟采区845硐口、846硐口废石临时堆场未设置雾炮降尘设施,830硐口井涌水收集池至泵站管道存在跑冒情况;七里坪采区830硐口废石永久性堆场未做到边使用边治理措施;矿区部分道路扬尘严重,已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12月6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围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督性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3.“洛宁紫金冶炼项目实际生产规模超出核准产能,项目批小建大且长期超规模生产”;经调查,该项目日处理金精矿能力增幅小于30%,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内,无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型号、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与环评和验收一致。该问题部分属实。
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巡查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各类审批手续要求进行落实,杜绝企业超规模生产,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做到监管无死角,打击零容忍等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责任到人,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举报反映的问题1和问题2于2023年12月30日办结,问题3已于12月9日办结。
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产业集聚区,晚上所有的工厂都排放出刺鼻的气体,影响居民生活;有少部分厂占用湿地,很多厂占用耕地,以租代征,没有给居民赔偿。
调查情况:1.关于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产业集聚区,晚上所有的工厂都排放出刺鼻的气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证,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华阳园区(举报称孟津区白鹤镇产业集聚区)现有各类生产企业53家,长期停产企业8家,其中涉气企业45家,涉及有机废气企业19家(污染物特殊因子主要包含甲醛、甲醇、苯等),上述企业中13家重点涉气企业已经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数据实时监测。近年来,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园区先后完成7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12家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任务,工业企业锅炉拆除1台,低氮改造2台,3家汽油加油站油气排放提标治理任务,2022年园区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2.09%。2020年华阳园区投资400余万元建成投用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通过设立园区环境敏感站和边界站,对园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实现空气质量异常能检测到、可溯源。为加强环保监督检查,开发区管委会专门设立应急环保部,与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常年不间断开展环保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但由于华阳园区化工企业较多,遇特殊气象条件,存在污染物不易扩散,气味异常现象,未发现“晚上所有的工厂都排放出刺鼻的气体”问题。故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2.关于有少部分厂占用湿地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开云官方网站 Kaiyun官方登录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华阳园区有三家企业厂区与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存在交叉重叠情况。一是河南三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面积约141亩,重叠区域现状为乔木林与荒地;二是河南科莱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面积约30亩,重叠区域现状为荒地;三是洛阳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面积约30亩,现状为荒地和部分厂房,其中厂房部分(1900余平方米)已废弃,场地内为荒地。河南三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莱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述重叠区域不存在任何设施,为自然状态。造成交叉重叠原因:2014年7月以前,关于保护区管理范围及边界以文字描述为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函〔2010〕421号文件明确: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段的边界为“堡子村至扣马以白鹤、会盟沿黄公路及沿线村庄北界为保护区边界”。依照此文件,洛阳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未进入保护区。2014年7月以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2014〕936号文件以拐点地理坐标的形式明确了保护区边界,该公司厂房约1900平方米与保护区出现交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开云官方网站 Kaiyun官方登录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规定,鉴于当前三家企业与保护区重叠区域为荒地、林地,以及厂房已废弃不再利用的情况,未产生污染物、排放物,未对环境造成影响。湿地管理部门要求加强重叠区域的监督管理,维持其当前现状,确保重叠区域不出现建设、开发、利用。因此反映的问题属实。4.关于很多厂占用耕地,以租代征,没有给居民赔偿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华阳园区内企业用地均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以租代征问题。经调查,存在2023年土地补偿款2346.17万元未兑付到位问题,土地补偿款已在2024年春节前兑付到位。因此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区湿地管理中心加强湿地保护区保护,维持重叠区现状,不得出现建设、开发、利用;二是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督促白鹤镇人民政府及时兑付群众土地补偿款;四是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整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加强湿地保护区保护,维持重叠区现状,不得出现建设、开发、利用。孟津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3日已全部兑付群众土地补偿款。
交办件反映的银鹿村村支书吕某某,男,55岁,现居住付店镇银鹿村海棠寺组。1989年至今分别任职付店镇银鹿村村委委员、村委主任、开云全站 开云网址村支部书记。
交办件中反映问题集中在该村2022年实施的南沟道路扩宽项目。该项目自汝阳县付店镇银鹿村铁匠炉组起,终点为海棠寺组,长约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该段道路原有基础上扩宽2-2.5米,施工过程中对道路山体侧的影响安全和通行部分进行了剥离,产生的渣石用于加固扩宽另一侧路基。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经查阅县河道事务中心2022年1月至今的巡河记录42本,未查到吕某某盗采砂石的相关记录。二是12月18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对银鹿村南沟河道进行了查看,现场河道内多为大块山石,河道基本保持原始地貌,且河道内无明显沙坑,无盗采砂石痕迹。三是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银鹿村支书、村委干部、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企业负责人等11人进行了调查,未查出吕某某倒卖盗采山石砂石的情况。四是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发现,付店镇银鹿村南沟道路加宽,共对四处山体进行不同程度的剥离,汝阳县兴隆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到实地测量,剥离山体面积共计1934.77平方米,开采矿产品20796.9立方米。填方20934.1立方米。剥离的石料倾倒至河道侧加宽路面,未查到买卖和倒卖的线索。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18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测,付店镇银鹿村南沟扩建道路工程部分路段的沿河侧进行了加宽,最宽处约2米,存在侵占河道现象,导致河道行洪断面减小。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2月19日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付店镇银鹿村村委在该路段道路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山体进行剥离,确实存在毁坏林木现象,共毁坏栎树35棵,不属于严重破坏南部山区生态植被,县林业局对该案件已作出立案调查处理。
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对破坏林木进行补栽,完成河道行洪安全评估,视情开展河道修复,确保行洪安全。
1.关于倒卖盗采山石砂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付店镇银鹿村吕某某涉嫌非法开采一事进行立案查处(汝自然资执立〔2023〕4030号)。对违法行为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汝自然资执告[2023]4030号,对吕某作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关于损毁河道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付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洛阳兴利水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该河道行洪安全评估。并立即对不满足河道安全行洪的105米,采取措施清除河道内石渣,抬高该路段高程等措施,恢复河段行洪能力。
3.关于破坏南部山区村落生态植被环境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由县林业局依据就近原则,在银鹿村南沟附近划定补植补种区域。由付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在该片区域内进行补植补种105棵。二是由付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被毁坏树木的7名群众进行赔付补偿。
1.关于倒卖盗采山石砂石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8日对付店镇银鹿村吕某某涉嫌非法开采一事进行立案查处(汝自然资执立〔2023〕4030号)。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汝自然资执告[2023]4030号),对吕某作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告知书已由吕某签收。
2.关于损毁河道的问题。依照河道行洪安全评估结果,对不满足河道安全行洪的105米,由付店镇人民政府将影响河道行洪部分清出河道,恢复河段行洪能力。开云全站 开云网址
3.关于破坏南部山区村落生态植被环境的问题。付店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林业局要求,组织人员于2023年12月26日在银鹿村南沟附近完成105棵树木的补植补种。同时于2023年12月28日付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根据评估测算,付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22日将7户被毁坏林木群众补偿金全部支付到位,共计1.21万元。县林业局于2023年12月19日对该毁坏和滥伐树木问题正式立案查处。35棵树木推算活立木蓄积1.5立方米,并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汝林罚决字[2023]第20号)。对付店镇银鹿村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60元,罚款已于2023年12月22日缴付到位。
洛阳市经开区(伊滨区)李村镇李南村,乡政府强占村民耕地,强拆村民房子,也不给安置过渡费。。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为李村镇李南社区。该位于经开区(伊滨区)现科技大道与创新街交叉口南北两侧,属于东副轴建设项目范围,该项目为经开区(伊滨区)重大开发建设项目,也属于重大利民项目,按照东副轴项目建设要求,于2021年7月26日开始启动李南社区整村拆迁及征地工作,该社区共涉及510户(544处)农宅拆除,按照相关拆迁方案于2021年11月完成整村农宅拆除工作。
今年7月份,经开区(伊滨区)7号安置小区一期和2号安置小区地块二达到交房条件,经区、镇、村研究,结合安置房房源和李南社区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根据群众需要,每个档案原则上分配一套安置房(有特殊情况可以到社区反应,社区根据情况予以妥善解决);每户挑房人员结合户型情况自由组合,挑房人员户口截止(挑房后户口截止人员再发放三个月过渡费),未挑房人员户口不截止(挑房后户口未截止人员继续发放过渡费);的方法对李南社区整村拆迁项目涉及的群众进行安置。按照以上挑房选房方法,李南社区已经基本完成安置房挑选工作。今年7月份,经开区(伊滨区)7号安置小区一期和2号安置小区地块二达到交房条件,经区、镇、村研究,结合安置房房源和李南社区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根据群众需要,每个档案原则上分配一套安置房(有特殊情况可以到社区反应,社区根据情况予以妥善解决);每户挑房人员结合户型情况自由组合,挑房人员户口截止(挑房后户口截止人员再发放三个月过渡费),未挑房人员户口不截止(挑房后户口未截止人员继续发放过渡费);的方法对李南社区整村拆迁项目涉及的群众进行安置。按照以上挑房选房方法,李南社区已经基本完成安置房挑选工作。待挑房工作结束,该社区与镇拆迁办对接,向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心报告申请后,继续发放剩余人口的安置过渡费。
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安置过渡费发放到位,发放过渡费用388户,安置费用274户,共发放费用4661550元,问题已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