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于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领下工作。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承担建筑设施消防许可审批、监督、检查的责任;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开展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计划实施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700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92户、农房抗震改造508户。目前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2户、农房抗震改造508户。
2.开展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计划实施农村“裸房”改造提升2216户,目前已完成2619户。
3.开展美丽集镇建设。田蓬镇、剥隘镇、洞波乡亮点示范乡(镇)及花甲乡、阿用乡、里达镇推广类乡(镇)目前均在按照州局下达的美丽集镇建设项目内容开展建设。
4.开展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改造。云开网站 开云Kaiyun.com中国指导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试点村洞波乡西六村小组做好提升改造,联系具有资质的设计团队对需提升改造的40户农户制定“一户一方案”,目前项目试点工作已全部竣工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州验收。
5.提升城镇住房保障水平。向上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58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2套,向符合保障条件的214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8.41元。新增保障对象110户347人,新建住房保障家庭档案110户,开展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资格复审及排查1228户,取消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住户91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腾退111套,实际分配入住97套,完成清查、核实擅自将保障房转借转租3户,责令整改2户,清退1户。
6.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22年老水厂片区和老农机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开工建设2023年图书馆片区和电信片区老旧小区项目,启动2024年花果山林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
7.抓好城乡“两污”设施建设。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20.5公里,污水管网检测24公里,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启动老化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研、初设。完成县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项目用地联勘联选、可研编制及批复,正在开展项目用地征收及报建。正在实施剥隘镇和板仑乡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归朝镇、谷拉乡、洞波乡、那能乡、花甲乡、阿用乡、者桑乡、木央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用地联勘联选和可研编制,正在开展用地征收。启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完成谷拉乡、里达镇、田蓬镇、洞波乡、那能乡、花甲乡、阿用乡、剥隘镇,者桑乡、木央镇10个乡镇及睦伦村、郎恒村共12个垃圾转运站建设并移交试运行,板仑乡集镇垃圾转运站与板仑工业园区垃圾转运站共建,预计12月底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归朝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正在施工场平。完成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分拣存量垃圾23.63吨,外运可燃物11.59吨,填埋坑和晾晒棚内存量垃圾全部完成分拣外运,填埋场渗滤液应急池剩余存量渗滤液约2200立方米。
8.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13个,完成县级自验和州级复核2个,县级自验正在申请州级复核7个,正在整改4个。九是推进园林和绿美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新规)要求,我县已达标11项,不涉及1项,未达标6项,达标率67%。东大门大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中央绿化带5.6公里,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绿化隔离带5.6公里,行道树种植1530棵,八角之乡、坡芽情歌、红色历程等主题公园建设。玉泉山公园建设项目已完成入口踏步和抗滑桩浇筑,景观廊道基础及柱墩等建设。完成香樟苑一期、香樟苑二期、幸福家园、硕丰金座4个绿美社区创建。十是抓实固定资产。年固定资产投资11个项目总投资47.2815亿元,截至2023年10月完成10.5949亿元。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96,046,61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46,616.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145,890.79元,增长21.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45,890.79元,增长21.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投资增加。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693,520.5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909.97元,占总支出的2.07%;项目支出98,608,610.54元,占总支出的97.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326,296.85元,增长31.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801.62元,增长6.20%;项目支出增加24,204,495.23元,增长32.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建设增加,部分项目达到支付条件。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4,909.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5,324.29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585.68元,占基本支出的7.17%。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01.62元,增幅6.20%,主要原因是住保中心人员核算经费增加,根据富人社事〔2023〕56号,从板仑、归朝、洞波调入4个人。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608,610.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04,495.23元,增幅32.53%,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富宁县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老旧小区等项目资金,因此项目支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7,856.00元,市政建设项目15,901,332.37元,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38,300,000.00元,民族运动场建设项目9,267,186.00元,城乡垃圾一体化项目6,717,562.50元,乡村垃圾转运站项目8,495,239.51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0,703,729.96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36,904.2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38,8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5,620,000.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2,900,000.00元。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26,33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3%。与上年相比增加23,239,557.03元,增长66.61%,主要原因是是今年增加富宁县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老旧小区等项目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5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纳职工养老保险、离休工资和退休安家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687,80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7%。主要用于支付民族运动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8,495,23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2%。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99,4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3%。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截至2023年末,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1,009,220,80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89,537,616.24元,固定资产1,196,20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1,969,46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516,517,517.7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646,01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67,18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32%。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739.8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富宁县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65,186,080.87,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6%,主要原因是新华垃圾卫生填埋场等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云开网站 开云Kaiyun.com中国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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